105年度「臺北市民間團體及廠商組團參與國際展覽」補助計畫,開始受理申請囉~
2016-02-03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105年1月30日至3月10日。
二、可補助展覽期間:10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請資格:
(一)合法立案之全國性或本市之民間團體;民間團體組團參與國際展覽,參展廠商須至少五家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廠商。前述全國性或本市之民間團體主事務所需設於本市。
(二)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公司或商業組團參與國際展覽,並由其中一家擔任代表廠商,結合至少四家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或商業。
四、補助金額:
(一)依前項申請之民間團體組團參展,每一展覽補助金額不超過總參展經費百分之五十,最高補助新臺幣一百萬元;每年度以申請二項展覽為限。
(二)依前項申請之本市廠商組團參展每一展覽補助金額不超過總參展經費百分之五十,最高補助新臺幣一百萬元;另代表廠商每年度以申請二項展覽為限。
五、補助項目:
本計畫補助款經費限用於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費等支出項目。
六、表單下載:
請於本計畫網址,至【表單下載】區,下載詳閱申請須知及相關書表格式。
七、諮詢窗口:
關懷中小企業基金會,(02)23660812#112、(02)23657095 陳美伶/鄭秀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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